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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学生会物资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3-14  作者: 点击次数:

物资是保证各项活动正常进行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对物品的管理,合理有效地利用公共资源,提高物品的使用效率,满足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学生会各部门及各班级日常工作和活动开展的需要,现就物资管理制度规范做出如下说明。

一、物资管理说明

1. 物资归集体所有,统一放置于管理学院储存室。物品的日常管理由综合事务部副职具体负责;

2. 物资必须用于学生会和班级的各项工作和各类活动中,任何集体或个人未经申请允许不得擅自使用公共物资进行私人活动。

二、物资借用制度

借用流程:

1.综合事务部牵头各部门共同组成物资对接线上群组,各部门确定对接负责人,物资借取等事务在工作群内沟通对接。

2.根据事前报备原则,各部门相关负责人至少提前一天在群内进行物资借用

申请。申请需分别注明借用部门、借用物资、所需数量、借用时间以及归还时间等信息。

3.申请确认通过后综合事务部副职负责物资的借取对接、发放。

4.各部门借用物资使用完毕后,应及时联系告知综合事务部物资负责人并将

物资送归仓库,完成对接确认。

5.若各部门经报销的活动物资于活动结束可重复利用,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应联系综合事务部负责人确认说明,将物资入库。

注意事项:

1.部门在使用借取物资过程中如发生损坏、丢失等情况,经学生会指导老师认定,应进行相应赔偿;

2.学生会部门/个人若出于非工作活动目的借取物资,应向学生会指导老师申请。

物资印制制度

1.学生会文印物资的管理落实工作由综合事务部统一负责。需要物资打印的部门按照模板填写“打印物资申请表”,发至物资对接工作组,综合事务部副职负责具体工作落实。

2.部门工作活动所需文印物资的支出由综合事务部物资负责副职承担,完成后以原部门工作活动内容名义进行统一报销。

【编辑:学生新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朱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