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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学生会章程

发布日期:2023-04-26  作者: 点击次数: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山东大学学生会章程》,为表达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规范健全学生会制度,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会名称为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学生会。

第三条 本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明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第四条 本会宗旨

(一)倡导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二)坚持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以“高效、严肃、认真、活泼”为理念;

(三)引导带领同学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开展校园文化活动,丰富本会会员生活。

第五条 本会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匹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以服务同学、服务学院为方针,充分发挥学院与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听取并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广大学生的正当权益;

(三)协助学校、学院各级党团组织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同学在实践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准,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四)组织同学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广泛开展学术活动,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全面提高同学的素质,倡导良好学风,展现学院风采;

(五)加强同院校各级学生组织的交流,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建设,为把山东大学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大学贡献力量。

第六条 本会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一章 会员

第一条 凡取得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承认本会章程,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政治面貌均为本会会员。

第二条 本会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二)有权对本会开展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三)有权知晓本会事务,依照本会章程,参与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四)有权参与本会举办的各种活动;

(五)在遇到困难,受到侵权或不公正的对待时,有权请求本会的帮助和保护;

(六)有权通过本会各级组织向有关部门如实转达建议、要求及意见。

第三条 本会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高思想道德素质;

(二)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相关决议,完成相关任务;

(三)自觉珍惜本会名誉,维护本会利益,促进本会发展。

第二章 组织制度

第一条 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一)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学院党委领导下的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二)学生代表大会任期为一年,每届学代会在会议开幕时就职,在次届学代会开幕时卸任。根据学代会决议,其任期可以延长或缩短;

(三)每届学代会于每年春季学期末召开;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管理学院学生会会员可以成为学生代表大会代表:

1.管理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港澳台学生可作为所在选举班级代表参加学代会;来华留学生、交流生如有意愿参加,可经学院团委(团总支)审核后列席参加;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5.大会各选举单位选举产生的代表涵盖学院各年级成员及主要学生社团成员。

通过本章程规定的任何方式产生的学代会代表均须符合上述任职条件;

(五)代表产生办法

非毕业年级各班级遴选代表1人、注册校级社团且担任负责人的管理学院全日制在校生、学生会各部门遴选代表1人,以上组成学生代表团队。各代表均须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院团委(团总支)指导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单需经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推荐代表将由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学代会代表选举结果应当在全院范围内公告,报学院党委备案。

学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行使职权时应进行充分讨论,在审议后通过表决作出决定。

第二条 学生会执行委员会制度:

1.学生会执行委员会由管理学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组成,负责执行学生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

2.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领导执行委员会工作,向学生代表大会负责,接受学生代表大会监督。

第三条 执委会纳新制度:

(一)纳新原则

管理学院学生会纳新以按需设岗、公开面试、公平竞争、择优录取为原则,严格控制录取人数,力求选拔有能力、有担当、有思想、有作风的优秀学生加入学生会。

(二)纳新流程:

1.前期宣传

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平台进行专题推送宣传,利用新生军训间隙进行宣传,召开宣讲会,各部门正式介绍部门职责、纳新要求等、发放报名表,并于会后3个工作日内收齐报名表。

2.纳新面试

根据报名表提交情况,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筛选。学生会统一组织安排符合规定的同学进行第一轮面试。

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第二轮面试,鼓励使用多形式灵活化面试方式。

3.结果确认及公示

两轮面试后,各部门确定纳新结果,并以短信形式告知面试者面试结果。学生会将新一届成员名单于管理在线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第四条 执委会考核制度

为提高管理学院学生会工作效率,形成团结、高效的学生工作团队,促进学生会更好地服务同学,同时提高学生会成员综合素质、激发工作热情,并为学年末评优考核提供参考依据,特制定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学生会成员考核制度,考核等级分为:优秀(每个部门40%)、合格、不合格。

(一)考核原则

考核遵循公平客观、民主公开、德才并重、注重实际、分职分类、人事结合六项原则。

(二)考核程序

1.副职及志愿者个人期末总结与汇报。每学期结束,各部门组织副职和志愿者提交个人期末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本学期工作总结和工作意见建议。总结要求实事求是、切中要害,无需长篇大论的官话、套话。不限制字数,不限制格式。统一由部长汇总并于部门内交流。

2.主席团成员及正职工作述职。每学期结束,组织主席团及正职进行公开工作述职,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本学期工作总结及下学期工作设想。

(三)考核组成

1.志愿者考核。根据个人期末总结,结合日常工作积极度、参与度、完成度等,由正职对部门成员进行评价40分(40%权重)、成员互评40分(40%权重)、自我评价20分(20%权重)。需注意打分不允许出现小数。三者加权后为本学期个人考核成绩。

2.副职考核。根据副职个人期末总结,结合日常工作积极度、参与度、完成度等,由正职对副职进行评价30分(30%权重)、副职互评30分(30%权重),分管主席评价20分(20%权重)、自我评价20分(20%权重)。打分应取整数,四者加权后为本学期个人考核成绩。

3.正职考核。根据各部门正职工作述职,结合日常工作积极度、参与度、完成度与部门运行情况等,由学生会指导老师、各部门对接老师进行评价40分(30%权重)、学生会主席、分管副主席评价30分(30%权重),成员进行互评30分(30%权重),打分应取整数,三者加权后为本学期个人考核成绩。

4.主席团成员考核:根据主席团成员工作述职,结合日常工作积极度、参与度、完成度与分管部门运行情况等,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学生会指导老师进行评价40分(40%权重)、主席团成员互评20分(20%权重)、正职评价40分(40%权重),三者加权后为本学期个人考核成绩。

(四)考核过程

考核工作由学院团委指导、主席团及综合事务部具体组织开展,评分过程涉及的工作人员遵循公正、保密的基本原则。各部门分管主席、正职组织开展部门内副职、干事考核,整理形成副职、干事考评结果汇总表。学生会指导老师组织开展主席团、正职考核,整体考评情况工作由综合事务部统计汇总,形成主席团、正职考评结果汇总表。考核优秀名单最终由学院党委、团委审核,由主席团公布。

第五条 执委会选拔及晋升制度

执委会实行“能进能出”“能上能下”流动机制。新入职学生会成员试用期1个月。

(一)退出机制

1.学生会成员如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等情况,自动除名。

2.全体学生会成员出现课程成绩不及格的,自动除名。

3.全体学生会成员发生重大失职的,自动除名。

4.学生会全体成员可根据个人情况提出自动离职,由上一级分管单位核准后,提交主席团审批。主席团成员及正职自主离职,需经学生会主席牵头成立的审核小组进行审定。

(二)流动机制

为融通工作内容、进行跨部门交流,增强组织活跃度、提升成员综合素养、提高学生会凝聚力,根据学院团委指导意见采取执委会流动机制:

1.志愿者可在春季学期申请跨部门交流换岗,遵循自愿、择优、双向选择原则。

2.允许正副职竞选打破部门界限。

3.副主席分管部门及工作分工,可根据具体情况,在每学期结束后进行调整。

(三)晋升机制

1.每学年换届选举时,学生会志愿者、副职均有权参与晋升竞职。一般晋升通道为:干事可竞职部门副职,部门副职可竞职部门正职、副主席、主席。对当年工作表现特别优异、个人能力突出的跨级竞选者,采取“一事一议”。

2.为吸收更多优秀学生加入学生会,担任其他组织学生干部但未在大一期间任职于学生会的同学,也可竞职部门副职。

第六条 执委会奖惩制度

(一)奖励机制

每学期末考核优秀者予以一定形式的奖励。年度总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学生会成员可参加本年度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有突出卓越贡献者应及时奖励。

(二)惩处机制

在学生会任职期间,成员如出现违反规定纪律,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课程成绩不及格、发生失职行为等现象的,在学生会中根据情况予以警告、留职察看、停职察看、开除等。

第七条 例会制度

为使各部门熟悉工作流程,总结工作经验教训,增强部门成员凝聚力和认同感,学生会实行例会制度。各部门结合自身需求,定期开展例会或者以工作为节点召开例会,及时复盘工作成果、总结经验教训、培训工作技能、端正工作态度、预备下阶段工作,形成会议记录并定期交由综合事务部进行汇总上报。

第八条 请假制度

为维持管理学院学生会执行委员会内部管理秩序,执委会实行分级请假制度。需要由执委会全体成员出席的会议、活动,若成员本人因故无法出席,则遵循“干事副职向正职、正职、主席团向团委老师”制度进行请假。

第三章 组织架构

第一条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经学院团委批准后由学生会主席团召集。主席团认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学生会部一级组织提出要求的,经学院团委批准后,学生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无特殊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选举办法由学院团委决定。

第二条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议主席团报告;

(二)审议权益发展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学生会的重大问题;

(四)修改学生会章程;

(五)选举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第三条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为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向学生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大会的决议,领导学生会工作。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设执行主席一人,副主席两人,任期均为一年。

第四条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的职权是:

(一)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并主持召集相关会议;

(二)及时向学院团委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团委的指导和监督;

(三)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组织和督促各部门开展工作,全面总结工作;

(四)控制经费预算并监督经费使用;

(五)对学院团委和学生代表大会负责。

第五条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学生会下设综合事务部、学术科创部、社会实践部、文艺部、体育部、生活权益部六个部一级单位及管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学院学生新媒体中心两个副主席单位,形成扁平化组织架构。

学生会主席团下设各单位的负责人由学生会内部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对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并接受监督。

第六条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各下设单位的职权是:

(一)综合事务部是学生会的综合协调部门,主要职权包括协助学院本科生学生管理工作、联络学生会各部门、负责学生会文件资料的整理和存档、参与学院财务及物资管理;

(二)学术科创部是为学生营造浓厚学习氛围的部门,主要职权包括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组织各类科创竞赛、知识讲座、学术比赛等,配合学院开展学风建设工作;

(三)社会实践部是组织和管理学院社会实践类活动的部门,主要职权包括组织大学生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和岗位实践活动的开展与评定等,并开展社会实践经验交流分享;负责学院本科生职业发展相关赛事及培训组织开展;负责形势与政策课程成绩整理;

(四)文艺部是策划组织学院大型文艺活动、繁荣学院艺术文化的部门,主要职权包括组织开展文艺活动、发掘和培养文艺积极分子、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重大文艺活动的组织工作,并负责管理院级艺术团;

(五)体育部是丰富同学们的体育生活、增进体育爱好者之间交流的部门,负责组织学院各项体育活动组织开展,负责本学院每年度大学生学生体质监考标准达标测试组织开展,负责管理学院本科生球队管理,在促进身体素质提高的基础上,激发同学们参加锻炼的积极性,营造学院浓厚的运动氛围;

(六)生活权益部是维护同学基本权益、为同学谋求更多利益的平台,主要职能包括运营学院的权益平台,根据同学需求组织权益提案比赛,负责组织趣味运动会、宿舍文化节等活动,负责对接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并配合开展相关活动;

(七)管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向学校及社会持续输出高质量志愿服务活动的单位,主要职权包括建立健全学院青年志愿服务体系、为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平台支持、组织管理青年志愿服务类活动、开展面向社会的志愿服务类活动;并与山东大学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对接合作;

(八)管理学院学生新媒体中心是管理各类官方媒体平台、面向校内外进行学院宣传、塑造积极向上学院形象的单位,主要职权包括运营、管理学院官方宣传平台(含党团官方媒体号)、学院网站和网络信息管理工作,舆情监控和应对工作,审核发布学院各类活动通知、进行艺术设计、组织采访、记录各类活动,创建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

第四章 学生会工作流程

第一条 活动立项

(一)根据母主题,注入特有元素,确定活动子主题。深入了解同学所需,充分考虑活动的可行性、时间性、有效性,收集整合信息,发挥独创精神,确定活动主题。根据活动主题,初步编写活动策划书,内容包括活动主题、活动目的、活动参与对象、活动流程、活动预算等基本信息。

(二)将活动策划书、相关材料等书面文件以部门名义交于分管主席,进行项目审批。

第二条 活动筹划

(一)以初版策划书为底稿,精细化编写、扩充策划书,文字简练准确,内容简洁、逻辑性强。策划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活动背景、活动目的、活动主题、活动时间、活动地点、参与人员、活动概况、任务分配、人员安排、活动预算、应急预案。

(二)根据策划书,结合实际,制定详细计划,确定任务推进时间表、活动物料统计表、前期广告宣传计划等。

第三条 前期准备

(一)根据活动主题、活动简介等材料,制作海报、易拉宝等宣传材料。设计工作可联系新媒体部门协助完成,材料制作可联系综合事务部协助完成。根据海报、易拉宝等视觉性宣传材料及活动时间、地点、参与细则等基本信息,由活动牵头部门制作推文。

(二)联系综合事务部,查看物资表,清点借取所需物资,未有物料提前购买。

(三)制作所需购买的物料表格,提交预算申请。

(四)正职、副职确定活动人员分工,确定活动现场主负责人,通过例会形式,向每一位工作人员清晰明确具体任务安排。活动工作人员详细了解策划的方案、目的、具体情况以及活动方的具体情况。

(五)联系管理学院相关负责人,提交场地申请说明。

第四条 策划执行

(一)搬运物资,布置现场,如:挂横幅、贴海报、检查投影设备等。大型活动还需提前调试音响、灯光,检查音频、视频是否完好。

(二)预演次数需根据活动规模大小确定,小型活动预演1次,大型活动预演2-3次。预演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现场流程进行、应急事件处理。

(三)活动正式开始前,相关的负责人需组织会议,再次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内容。

(四)活动按照策划流程有序进行,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在活动的过程中,如若出现突发事件,场控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调节现场氛围,及时解决突发事件。

(五)活动过程中,新媒体部门工作人员需负责拍照、摄影等现场记录工作。

(六)活动结束后,引导人员离场,清点、回收现场物资,清理现场环境。

第五条 后期工作

(一)活动结束后2天内,活动承办部门需根据开展情况撰写新闻稿,新闻稿包括活动主题、现场概况、活动影响等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章、视频、图片。新闻稿撰写结束后1天内,需根据新闻稿,完成推文制作,并联系管理学院新媒体部门进行发布。

(二)复盘自活动立项至后期宣传的所有工作,反思每一环节出现的问题,找出对应解决措施,总结改进之处,存档记录。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本章程由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学生会制定,接受相关组织的监督与意见。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学生会。

第三条 本章程由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学生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报院团委批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四条 本章程的修改权归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学生会所有。

第五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学生会所有。

【编辑:学生新媒体中心 责编: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