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和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山大学字[2011]14号)、《山东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管理办法》(山大学字【2011】12号),现开展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大助学金及各项社会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项助学金评定要求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大助学金、昱鸿助学金、喜来健助学金、应善良助学金、潍柴助学金、中海油助学金、思源助学金、亚德客有美助学金、泽田助学金、正大天晴助学金评定对象、评定标准及评定程序详见《2018年度各项助学金详细信息一览表》,各年级的各项助学金名额分配请参照各年级组长老师的通知,各项助学金申请表详见附件2-22。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要求
1.奖励标准及名额
(1)获奖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
2.奖励对象: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8年认定)。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其他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兼获优秀学生奖学金,但所获优秀学生奖学金奖项只保留荣誉称号和证书,奖金不再重复发放。
3.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在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前30%(计算时用学生名次除以参与排名总人数);
(5)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国家助学金评选要求
1.资助标准及名额
(1)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共分三等,一等每生每年4000元,二等每生每年3000元,三等每生每年2000元。
2.资助对象
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且经2018年度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山大助学金评选要求
山大助学金用于资助当年度未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资助标准及名额
(1)山大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元,
2.资助对象
符合山大助学金申请条件且经2018年度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工作要求
1. 为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大助学金及各项社会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各学院要加强管理、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奖助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应根据学生申请及其日常表现,在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初评产生候选人。民主评议过程中不能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公示时采用公示学号等隐性方式,充分保护学生隐私。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
2.学生资助中心将审核通过的候选人材料汇总,报请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奖助学金将通过学校财务部转入学生缴费银行卡。
3.各学院在评定本年度助学金过程中,重点关注以下几类学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学生,合理统筹分配各类资助资源,做到精准资助;同时还应考虑学生往年连续受助情况,避免出现资助资源过于集中的现象(各类社会助学金当学年不可兼得),切实做到评定工作公平、公开和公正。
三、材料上交
1、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大助学金请按照年级组长老师的要求进行。
2、其他类的社会助学金请按照通知的具体要求,请于10月12日周五上午11点之前纸质材料交到知新楼B509办公室,电子版发到glxgb508@126.com邮箱。
2018年度各项助学金详细信息一览表.xlsx
附件1—24:名额分配表及申请表.rar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