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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关于做好“端午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12  作者: 点击次数:

学院各班级:

  根据学校安排,“端午节”放假时间为6月16日(星期六)—6月18日(星期一)。为做好“端午节”期间的学生安全稳定工作,保障节假日期间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学校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

  全体同学特别是各级学生干部要深刻认识做好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保持敏锐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充分考虑到影响安全稳定的各种因素,增强忧患意识,师生携手切实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学生自觉维护社会与校园的和谐稳定。

  二、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一)请全体同学认真阅读《假期安全告知书》,各班级辅导员和主要班干部分别结合自身实际开展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事故、防传染性疾病、防食物中毒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法制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广大学生的自防自救能力。

  (二)各年级学生工作组长负责组织班长做好全体学生的请销假工作,组织学生填写假期请假表,掌握离校学生动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安全指导,对于学生在外遇到的困难,要积极协调帮助解决。

  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学生节假日期间需外出的要向学院请假,说明出行的时间和地点,按期返校。对未经准假擅自离校和无故不按期返校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山东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进行严肃处理。对因管理不到位、出现学生擅自离校情况而未能及时发现并报告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切实落实宿舍各项安全措施

  (一)各舍长负责排查本宿舍安全隐患,特别注意防止出现使用明火、自炊、抽烟、插排不断电、使用大功率违章电器等安全隐患,宿舍无人要注意锁好门窗、给电瓶车等大功率充电器充电、乱拉乱接电线、私改拆移和改装供电线路、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行为,坚决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各班级班长和生活委员负责,在班级内开展安全隐患教育,通过小型班会、个别宣讲、宿舍交流的形式向同学讲解安全知识,提醒安全隐患。

  (三)假期期间,管理学院学生会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职能,委派专人每天对负责区域进行检查巡视,请各位留校同学予以配合。

  (四)节假日留校同学要遵守学校住宿管理规定,保持宿舍正常秩序,按时作息,不在宿舍自炊,不违章使用电器,不酗酒滋事,不留宿外人。学生离开宿舍时,一定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学生出游活动管理

  (一)节假日期间,所有同学不得以学院名义(含学院各级正式学生组织)组织学生外出游玩。

  (二)自发出游的同学要自觉提升安全意识,落实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乘坐具备正式营运资质的单位提供的交通工具;选择具备资质的旅行社,不单独出行,不去一些偏远的、危险性的旅游景点,避免出现意外事故;遵守当地的规定,礼貌待人,文明游玩;注意外出活动期间的饮水和饮食卫生,严防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三)同学假期期间班里学院事务可联系学院办公室值班电话0531-88364664或联系本人辅导员。

  按时报送学生返校信息

  学生返校后,各年级组长要组织班长及时清查本学院学生返校情况,于6月19日上午9点前将返校情况报送王兴萌老师处。

  全体学生工作人员和各级学生干部要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保证各项工作万无一失,对因本通知精神落实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学校将按责任制的有关要求追究责任。

假期安全告知书/ckfinder/userfiles/files/20180614162025530.docx

假期请假表/ckfinder/userfiles/files/20180614162159427.docx

(责任编辑: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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