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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管理学院2023年“榜样的力量”答辩评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30  作者: 点击次数:

按照通知要求,管理学院团委收到“榜样的力量”团支部之星申请材料,经资格审查,均符合评选要求,名单参见附件1《管理学院2023年“榜样的力量”团支部之星名单》。

根据个人申报和学院审核,共14位本科生、3位研究生和1个团体申请院级“榜样的力量”答辩。

现将答辩事项通知如下:

时  间:11月1日 (周三)18:30 (所有答辩人请提前至少15分钟到场,务必提前拷贝答辩PPT等)

地  点:知新楼B205教室

答辩方式:答辩人需着装得体,每人(组)3分30秒答辩时间,不设置现场提问,请务必严格遵守,现场进行计时。请所有答辩人于10月31日前实名制加入参评人员QQ群:254323774,逾期视为放弃答辩。

答辩内容:请根据思想引领类、学术科研类、创新创业类、实践服务类、校园文化类5个类别确定自己的答辩通道,每人只可在1个类别中申请,请查看附件确定申报类别。

评  委:管理学院各团支部推荐1位学生评委,于10月31日前实名制加入评委QQ群:563166719,逾期视为该支部放弃评选。

评审要求:请各位评委本着公正原则,遴选优秀榜样,为同学们树立引领作用。评审采取现场投票,采用排名制。

学院将根据每个类别参评人员的人数和排名顺序,授予每个类别1-2人“榜样的力量”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并从中择优选取3人代表学院参加校级“榜样的力量”答辩。



(左侧为参评同学群,右侧为评委群。请勿串群。)



共青团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