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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管理学院学生代表参加山东大学第三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1  作者: 点击次数:

参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根据《山东大学学生会章程》《山东大学研究生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山东大学学生会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拟定于2023年11月召开山东大学第三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代表

(一)代表条件

1.管理学院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港澳台学生可作为学院代表参加第三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来华留学生如有意愿参加,可经学院团委(团总支)审核并报校团委审核后列席参加;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5.本次大会选举产生的代表应尽量涵盖学院各年级成员及主要学生社团成员,代表团中非校、院级学生会骨干的代表比例应不低于代表团总人数的60%。

(二)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学校名额分配情况,管理学院本科生学生代表名额为16人。

有意向申报学生代表的同学可自主申报,学院审核后,从中遴选年级成员代表(不含校、院学生会骨干)10人。其中,21级4人,22级6人

本科生院级学生会:根据推选条件,学生会副职及以上可报名参加推选,后由主席团及分管老师从中遴选出学生会代表6人。

各推荐代表将由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代表资格。

(三)工作要求

有意向申报学生代表的同学,请填写《第三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情况表》(见附件1),并于10月14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sduglxyoffice@163.com,邮件主题请以“学代会-年级班级-姓名”命名。材料逾期不收。

管理学院团委

2023年10月11日

【编辑:学生新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吴汶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