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团支部:
为发扬榜样模范力量,进一步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学生思想提升,管理学院团委面向全体同学组织管理学院2021年“榜样的力量”“团支部之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请各班级团支部积极参加此次活动,发现身边榜样,传递榜样模范力量,发挥学生榜样的带头作用,形成奋发向上、互相学习的良好校园风气。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全体全日制学生(含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个人或团体
二、申报类别
(一)思想引领类
不畏艰难、自信乐观、积极向上,面对贫困、疾患、自然灾害等各种困难或挫折,通过个人努力传递奋发向上的精神和能量;心怀仁爱、乐于助人、乐于奉献,并获得明显成效和社会肯定;积极参加各种扶危济困的社会公益活动,具有突出成就或优异表现。
(二)学术科研类
积极参加大学生学术及科技活动,认真钻研学术,积极向各类学术期刊投稿并有优秀学术作品发表;结合专业所学,积极参与产品或项目研发获得专利并实现成果转化。
(三)创新创业类
能够用科学创造活力,用挑战创新精神充分展现大学生魅力,在相关创新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积极参与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等创业实践,在自主创业和创新研发方面具有代表性和突出表现。
(四)实践服务类
积极组织及参加各类实践活动,取得具有代表性的实践成果;热心于校园、社会公益服务事业,主动关心并帮助他人;长期坚持参加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且表现突出;关爱生命、关爱他人,为建设和谐校园不懈努力,在此方面具有一定影响力或取得突出成就。
(五)校园文化类
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水准,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文化艺术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用艺术感染带动广大同学并具有一定影响力;身体力行地带动广大同学锻炼健康体质,积极参与各级体育赛事并取得优异成绩。
三、评选方式
评选采用逐级推荐模式,从团支部、学院两个层面进行推荐评选,最后推荐至学校。
团支部推选“年度团支部之星”:各团支部负责组织支部全体成员,评选本支部“团支部之星”共2名,推荐至学院团委,院团委审核后将授予相应荣誉称号、颁发证书。
学院评选“管理学院年度榜样人物”:根据“年度团支部之星”评选情况,本着自愿竞选“管理学院年度榜样人物”的原则,院团委将组织答辩,遴选15名“管理学院榜样人物”,授予相应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从优遴选3名同学进入学院复审(学校分配名额),推荐参加山东大学2020年“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评选。
注:每人按所获最高奖项进行授予。
四、活动流程
(一)具体流程
1.推选“年度团支部之星”(10月25日-10月30日)
各团支部组织“年度团支部之星”评比,推选在上述方面有突出表现2名同学(不区分类别)。填写《山东大学2021年“榜样的力量”年度团支部之星推荐表》(附件1)。并整理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论文发表等,将材料扫描版合并为一份PDF文件报送),于10月30日24:00前打包发送至学院邮箱:sduglxytw2021@163.com,邮件名“XX团支部支部之星材料”。
未在规定之日推荐、上报的班级视为弃权。
特别注明:各团支部推荐人选中,其本人有意竞选“学院年度榜样人物”并参加答辩评选的同学,需另填写《山东大学2021年“榜样的力量学院年度榜样人物推荐表》(附件2,可附页),推荐表中需注明申请类别。推荐表和证明材料以同样要求发送至邮箱。
学院审核“团支部之星”推选人员是否存在成绩不合格或违规违纪记录等情况,核查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后将授予“团支部之星”荣誉称号、颁发证书。
2.评选“管理学院年度榜样人物”(11月1日-11月4日)
学院将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公开答辩的形式,建立由院团委成员、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会代表、各团支部代表和各年级代表同学组成的评审组,选拔15名“管理学院年度榜样人物”,并择优推荐3名进入山东大学2021年“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复审环节,推荐参加山东大学2021年“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评选。
联系人:
本科团支部联系人:刘同学15275605686
研究生团支部联系人:杜同学15254120102
共青团山东大学委员会
管理学院团委
2021年10月25日
【编辑:学生新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李子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