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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管理学院学生代表参加山东大学第四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04日点击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世界一流大学,持续深化“学在山大,快乐成长”的特色育人体系,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并遵照《山东大学学生会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山东大学学生会工作实际,拟于2025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召开山东大学第四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代表

(一)代表条件

1.管理学院全日制在校中国(含港澳台)学生可作为所在选举单位代表参加第四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5.本次大会各选举单位选举产生的代表应尽量涵盖本学院各年级成员及主要学生社团成员,其中校、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不超过40%。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二)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学校名额分配情况,管理学院本科生学生代表名额为14人。有意向申报学生代表的同学可自主申报至团支部。

学院审核后,遴选年级代表(不含校、院学生会骨干)9人;本科生院级学生会:根据推选条件,学生会副职及以上可报名参加推选,后由主席团及分管老师从中遴选出学生会代表5人。

各推荐代表将由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代表资格。

(三)工作要求

有意向申报学生代表的同学,请填写《第四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情况表》(见附件1),报名表命名格式为“学代会+年级+班级+姓名”,由团支部审核汇总后,于11月6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sduglxyoffice@163.com,邮件主题请以“学代会-年级团支部”命名。材料逾期不收。

二、提案工作

为促进广大青年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帮助山大学子树立校园主人翁意识,提升青年学生参与学校治理水平和效果,引导青年学生为校园发展贡献青春力量,山东大学第四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继续实行提案制。

管理学院学生代表提案工作,参照青春山大网站《关于举办山东大学第七届“畅益山大”学生提案大赛的通知》与管理在线《关于举办山东大学管理学院第七届“畅益山大”学生提案大赛的通知》相关要求提交。山东大学第四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均须提交提案。

管理学院团委

2025年11月4日

【编辑:学生新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饶敏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