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本科生应对突发性变故引起的经济困难,保障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同时引导学生增强感恩意识、勤俭自立意识和诚信意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经费来源
1.学校从事业收入中划拨经费,学生工作部按生均30元标准划拨学院管理;
2.团体或个人捐助的经费。
第二条 资助范围
国家统招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及校纪校规,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3.学习勤奋,积极向上;
4.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生活简朴;
5.由于家庭或本人的突发性变故等原因,造成学生在校生活无法保障或生活水平偏低。
第三条 资助方式
资助方式分为两种:无息借款和无偿性补助。原则上采取向学生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进行救助,针对身患重大疾病(参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界定的36种重大疾病,见附件1)提供无偿性补助。
第四条 无息借款的申请、发放与回收
1.无息借款的申请
(1)学生本人通过学生管理系统 http://bkzhgl.sdu.edu.cn:8081/ 提出借款申请,申请时间不固定,每学期限申请一次,一次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元,从系统中导出无息借款还款承诺书(一式两份),签署后线下交至所在学院,学生和学院各执一份;
填写《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学生应急救助申请表》(附件3,一式一份),线下交至所在学院;
(2)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初审通过后,从系统中导出无息借款汇总表,学院党委副书记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学生工作部;
(3)学生工作部进行终审。
2.无息借款的发放
学生工作部汇总无息借款发放材料,提交学校财务部,由财务部委托银行将借款存入学生银行账户。
3.无息借款的回收
无息借款不计利息,学生在校期间无需偿还,毕业后有偿还能力时进行还款,不设定还款最终期限。所还款项纳入山东大学教育基金所设立的“山东大学CARE基金”,用于在校本科生的应急救助。
第五条 无偿性补助的申请和发放
1.无偿性补助的申请
(1)学生本人通过学生管理系统 http://bkzhgl.sdu.edu.cn:8081/ 提出申请,提供医疗机构诊断身患重大疾病的证明及医药费支出凭证复印件;
(2)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进行初审,确定补助标准,从系统中导出《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大病救助申请审批表》,学院党委副书记审核签字,加盖公章,连同医疗机构诊断身患重大疾病的证明及医药费支出凭证的复印件一起报送学生工作部;
(3)学生工作部进行终审。
2.无偿性补助的发放
学生工作部汇总无偿性补助发放材料,提交学校财务部,由其委托银行将补助存入学生银行账户。
第六条 学生在校期间,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将应急救助款予以收回:
1.触犯国家法律或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2. 申请材料中有瞒报、欺骗行为;
3. 滥用应急救助款,日常生活挥霍浪费;
4.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不努力。
第七条 应急救助款的审批和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学院要本着关心、爱护同学的原则,专款专用,切实保证救助款真正发放到急需的学生手中,同时以此为契机开展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和自立自强教育。学院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对弄虚作假者,除收回全部救助款外,还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九条 本规定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1:重大疾病界定.doc
附件2:山东大学CARE基金简介
附件3: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学生应急救助申请表
附件4:无息借款还款承诺书
山东大学学生资助中心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