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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5  作者:管理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 点击次数:

为深入贯彻202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进一步拓展深化学生心理健康促进行动,以身心健康为突破点,强化五育并举,不断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促进学生的快乐成长,管理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决定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YU心行动

YU心行动的“寓”意满满:心理健康的培“育”,心灵邂逅的相“遇”,情感交互的心“语”,心灵慰藉的治“愈”,心情心境的驾“驭”,心理困惑的干“预”。

二、活动对象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项目类别

(一)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面向班级、年级或者学院。以班级项目为例,班级心理委员应担任项目主要负责人。

(二)微小项目

微小项目主要为宿舍项目,主要负责人应为舍长,适当考虑覆盖4-10人以内的团队项目。

四、立项要求

(一)项目应选取合适的受众群体,可依需要有针对性地为宿舍、班级、年级或者学院等群体进行不同定位的设计;

(二)项目应紧扣心理健康教育主题,形式可包括心理讲座、主题班会、心情故事征集、读书观影沙龙、手工制作体验、趣味益智运动和团体辅导等多种类型;

(三)项目应具备推广性和吸引力,预期成果可以包括影音资料、调研报告、口号标语和文创产品等;

(四)项目指导

项目需要配备一名指导教师,原则上要求全程参与或者指导项目活动的开展。

(五)参项要求

个人只能担任1个项目主要负责人,最多可参加3个项目组。主要负责人以外的项目成员人数,不高于覆盖面人数的20%。年级项目和学院项目,项目成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

五、项目申报

请于11月15日前把已填报和签字后的《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立项申请书》PDF版发送至邮箱glxyigy@163.com(专业分流的新班级立项可于心理委员履职后一周内申报),邮件主题与相关文件均命名为“重点/微小+队伍名称+项目名称+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立项”。

2023级和2024级本科生班级各班至少应申报一个项目,研究生班级和高年级本科生班级鼓励申报。

六、项目管理与考核

经评审获批立项的各项目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期间需做好相关文字记录和影音图文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主动进行项目宣传,定期开展交流与总结工作。结项考核工作拟于2025年3月份进行,验收合格方可参加优秀项目评选。

重点项目qq交流群:287867317

微小项目qq交流群:325245720

说明:心理活动立项属于身心素养类,所有立项参与者均算作参与活动。学院将根据结项情况评选一二三等奖若干,立项负责人按照身心素养成果性评价-集体项目加分,其他成员减半加分。


管理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

2024年11月5日

【编辑:学生新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田梓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