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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管理学院召开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和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8  作者: 点击次数:

学院各团支部:

根据山东大学团委工作要求,现将我校召开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和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1月7日前)

1.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团员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化认识,打牢思想基础。

2.按照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基本流程规范各步骤环节(见附件1),从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情况、团员意识提高情况、对照团员义务和团员先进性评价标准存在的不足等3个方面联系实际查摆问题。

3.根据支部团员人数情况,采取符合实际的方式开展,可以应邀请辅导员老师、班主任、优秀学长学姐、院系团组织负责人或教师党团员参与指导。

4.于1月7日前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录入流程见附件4。

二、做好团员先进性评价(1月7日前)

1.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附件2),对照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和参考细则,开展团员教育评议。

2.各基层团支部中,优秀等次的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非团员同学不纳入评选、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可纳入评选),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

3.团籍注册与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于1月7日前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录入流程见附件4。

三.规范开展团(总)支部“对标定级”(1月10日前)

1.2023年6月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纳入“对标定级”范围(2023级支部不参评)。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本科2022级按专业分流前支部进行评定

2.根据《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见附件3)中的参考标准,结合各支部答辩与团支部工作总结材料,进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

3.各年级需在1月9日前开展团支部“定级达标”答辩工作。答辩可选用参考附件5模板。

4.本次评定五星级团不超过总评数的20%。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团分配按支部考核分数结合学校后期要求进行定级。

5.根据学校统一要求,本年度对标定级与往年春季学期初开展的团支部达标升级工作一并开展,下一年度团支部达标升级工作不再重复进行。因定级结果涉及“五四”评比表彰中各团支部、团员评比数量及等级,请各团支部务必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共青团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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