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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24  作者: 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思想引领,传递榜样模范力量,形成奋发向上、互相学习的良好校园风气,根据学校通知(详见青春山大)现开展2023年“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

一、参加对象

管理学院全体全日制学生(含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个人或团体。往届获得过校级“榜样的力量”同学不再申报。往届获得过院级“榜样的力量”同学可再次申请答辩,但未推荐至校级则不再重复授予院级荣誉。请有意申报的同学仔细阅读申报类别介绍及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二、申报类别

(一)思想引领类

不畏艰难、自信乐观、积极向上,面对贫困、疾患、自然灾害等各种困难或挫折,通过个人努力传递奋发向上的精神和能量;心怀仁爱、乐于助人、乐于奉献,并获得明显成效和社会肯定;积极参加各种扶危济困的社会公益活动,具有突出成就或优异表现。

(二)学术科研类

积极参加大学生学术及科技活动,认真钻研学术,积极向各类学术期刊投稿并有优秀学术作品发表;结合专业所学,积极参与产品或项目研发获得专利并实现成果转化。

(三)创新创业类

能够用科学创造活力,用挑战创新精神充分展现大学生魅力,在相关创新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积极参与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等创业实践,在自主创业和创新研发方面具有代表性和突出表现。

(四)实践服务类

积极组织及参加各类实践活动,取得具有代表性的实践成果;热心于校园、社会公益服务事业,主动关心并帮助他人;长期坚持参加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且表现突出;关爱生命、关爱他人,为建设和谐校园不懈努力,在此方面具有一定影响力或取得突出成就。

(五)校园文化类

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水准,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文化艺术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用艺术感染带动广大同学并具有一定影响力;身体力行地带动广大同学锻炼健康体质,积极参与各级体育赛事并取得优异成绩。

三、具体安排

评选采用逐级推荐模式,从团支部、学院、学校三个层面进行推荐评选。具体流程如下:

①各团支部组织山东大学2023年“榜样的力量”团支部之星评比活动;

②学院组织山东大学2023年“榜样的力量”学院榜样人物评比活动(预计10月30-11月3日间通过答辩产生,具体通知请后期详见管理在线);

③学院依据分配名额推荐候选人至学校层面(管理学院分配推荐名额为3人,不限类别。)

④校团委组织山东大学2023年“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复审、终审评议与答辩。

(一)团支部层面

1.时间:10月24日-10月29日

2.内容:

(1)各团支部自行组织山东大学2023年“榜样的力量”团支部之星评比活动,推选在学术研究及创新、自主创业及个人就业、校园及社会志愿服务、校园文体活动、思想引领及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同学共2名(不限类别,名额不可突破)。

获评同学请填写:附件1《山东大学2022年“榜样的力量”年度团支部之星报名表》、相关证明材料(所列奖项需整理到1个PDF文件),每人成一个压缩包,10月29日前,本科各团支部提交至邮箱:sduglxyoffice@163.com;研究生团支部提交至邮箱sduglyjs@163.com

邮件名:XXX团支部支部之星;附件名:XXX团支部+姓名+团支部之星

特别注意:团支部之星为个人荣誉。需跨基层团支部报名的团体类,可按上述要求直接将材料提交至邮箱,直接进入学院答辩环节,与个人申报同学一同进行答辩遴选。

(二)学院层面

1.时间:10月30日-11月5日

2.内容:

(1)学院审核“年度团支部之星”是否有成绩不合格或违规违纪记录,审核认证后授予山东大学2023年“榜样的力量”团支部之星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2)在已评选出的团支部之星范围内,按照自愿原则,申报参与院级“榜样的力量”答辩的同学,需提交至少1500字的个人事迹阐述(需围绕申报类别详细、规范书写),于“团支部之星”申报表中作为附页提交,并注明参与院级答辩。学院将于11月5日前通过答辩组织山东大学管理学院2023年“榜样的力量”榜样人物评选活动答辩,颁发荣誉证书。

(3)在学院“榜样的力量”获奖者中,择优推荐3人(队)进入校级2023年“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复审环节。复审程序根据学校后续通知进行。




管理学院团委

管理学院学生会综合部

管理学院研究生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