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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劳动的青春最美丽”劳动教育实践立项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08  作者: 点击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中共山东大学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学生劳动教育的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劳动教育育人功能,弘扬新时代劳动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在劳动教育实践中锻炼毅力、增长才干、奉献社会、培养品格,以实际行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现决定开展2023年“劳动的青春最美丽”劳动教育实践立项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0月至12月中旬

二、实践主题

(一)基础劳动教育实践

围绕日常生活劳动,以劳动技能培训为主题,培养学生生活劳动技能。

(二)专业劳动教育实践

依托相关专业实践课程基础,以专业劳动实践为主题,如实习实训、科研训练、社会调查、专业服务等,培养学生的专业劳动能力和创造性劳动能力。

(三)综合劳动教育实践

以特色技艺与综合育人为主题,如传统手工、传统音乐、传统戏剧、民间美术、传统医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技艺学习,培养学生的综合劳动能力。

三、立项流程

(一)团队组建

项目以学生团队为单位申报,学生自主组队,鼓励以基层团支部、跨专业跨年级组队,每支团队人数为5-10人(不含教师、指导教师),队长所在学院为立项所在学院。每支团队必须配备一名指导教师,一名领队。其中,指导教师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领队可由辅导员担任或由指导教师兼任,原则上要求全程参与或指导团队实践活动。

(二)项目申报

各立项团队自主选择实践主题策划相关劳动教育实践活动,需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山东大学XX学院2023年学生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团队组织情况统计表》(附件1)、《XX学院学生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团队立项申请书》(附件2)、《山东大学学生劳动教育实践活动个人安全须知》(附件4),于10月17日前发送至管理学院青志协邮箱:glxyqzx@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管理学院+团队名称+劳动教育实践立项”,相关文件命名方式为“情况统计表+团队名称”“立项申请表+团队名称”“个人安全须知+团队名称”。

(三)学院推荐

管理学院团委结合团队立项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选拔出1-2个优秀立项团队推荐至校级立项,其余立项团队,根据学院评审结果,确立若干数量为院级立项。

(四)立项公示

山东大学劳动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评审,在2023年10月底前确定立项名单,并予公示,具体事宜详情见青春山大后续通知。

(五)活动开展

各立项团队应围绕实践主题,以保证实践安全为前提,发挥专业特长,创新活动形式,有重点地开展活动,在劳动实践过程中,应做好相关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积极进行宣传投稿,并定期总结整理劳动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六)项目结项

12月下旬,立项团队填写并提交《XX学院学生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团队立项结题书》(附件3),并提交立项结题报告(包括劳动实践开展情况总结或报告、团队成员个人小结及取得的劳动实践成果辅助证明材料等)。劳动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劳动技能的掌握程度、劳动成果的完成度、劳动过程的投入程度等方面进行审核,对结项通过的团队予以一定额度的活动经费支持,对表现优秀的组织单位和立项团队进行表彰,具体事宜详情见青春山大后续通知。

【编辑:学生新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张熙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