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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寻找启明星”—— 山东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09  作者: 点击次数:

各班级学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励志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奋发自强、励志成才、感恩奉献,现组织开展“寻找启明星”——山东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寻找启明星——做踔厉奋发的筑梦者

二、活动时间

2022年11月8日-11月底

三、评选条件

1.我校全日制本科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怀揣梦想,砥砺奋进,勇于克服困难,战胜挫折,在学习学业、学术创新、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自立自强,拼搏进取,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本人事迹在学校、社会、同学中引起较大反响、引领自强自立风尚者优先。

四、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将在济南校本部、威海校区、青岛校区同步开展,共设三项荣誉,分别是“山东大学自强之星”、“山东大学自强之星提名奖”、院级“自强之星”。威海校区、青岛校区名额分配详情见校区通知,济南校本部名额分配如下:

“山东大学自强之星”:不超过10人,每人将获得校级荣誉证书和资助金5000元;

“山东大学自强之星提名奖”:不超过10人,每人将获得校级荣誉证书和资助金3000元;

院级“自强之星”:共50人,每人将获得院级荣誉证书和资助金2000元。

注:“山东大学自强之星”、“山东大学自强之星提名奖”与院级“自强之星”荣誉称号可以兼得,资助金不能兼得。

管理学院名额为3人,其中推荐1名校级自强之星候选人。

五、活动安排

(一)院级自强之星寻访活动(11月8日—11月15日)

1.宣传发动:各学院通过海报、学院网站、微信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组织学生参加;

2.个人申请:学生本人按照要求填写《山东大学2022年度自强之星推荐表》(附件1),向学院提交申请;

3.学院评选: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制定评选办法,在充分考虑学生意见的基础上评选出院级自强之星,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并从中择优推荐1名校级自强之星候选人,经公示后报于学生资助中心。

4.材料报送

材料报送时间:11月11日(周五)下午15:00前报送至知新楼B219办公室。

纸质版材料:《2022年度山东大学自强之星推荐表》(附件1),此表请用一张A4纸双面打印,以及20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材料(获得奖助情况和事迹材料格式详见附件3)。

电子版材料:

《2021年度山东大学自强之星推荐表》(附件1),20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材料,《2022年度山东大学院级自强之星汇总表》。

请将以上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glxy219@163.com。

5.答辩环节

每位同学答辩时间5分钟,包含个人陈述3分30秒,评委提问1分30秒。答辩时间地点:11月14日19:15,知新楼B101教室。

(二)校级自强之星寻访活动(11月15日-11月底)

1.校级初评:根据学院推荐的候选人,学校组织成立校级评审小组,经评审后确定校级自强之星候选人,并进行公示;

2.校级终评:学校组织召开自强之星终评会,候选人进行个人陈述,选拔师生代表参与现场投票,根据现场投票结果最终评选出山东大学自强之星,并予以公示。(具体请关注山东大学学生资助中心官方微信)

六、评选要求

1.各学院(培养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工作,积极营造评选工作氛围,要认真对照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开展评选工作。

2.在评选过程中要做好典型的挖掘、宣传、报道工作,注意留存活动宣传资料,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引导作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和价值观,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自立自强、成长成才。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中心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