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召开在即,为激励和引导全校师生第一时间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掀起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的热潮,进一步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根据学校相关通知要求,现组建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党的二十大精神青年师生宣讲团,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实践活动,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管理学院党的二十大精神青年师生宣讲团
由优秀青年党员教师、大学生党团骨干组成管理学院党的二十大精神青年师生宣讲团。其中,青年党员教师2-5人,大学生党团骨干10-15人(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
学院将从以上人员中择优进一步推荐1名青年党员教师和1名大学生党团骨干至学校,经学校遴选进入“山东大学党的二十大精神青年师生宣讲团”。
二、申报人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理论素养扎实。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理论功底较好,熟悉世情、国情、党情。
(三)个人事迹突出。具有让青年学生可亲、可信、可学的感人事迹和突出业绩,能够展现新时代青年的奋斗与担当。
(四)宣讲能力强。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丰富的宣讲经验,善于用“典例典籍”化“难”为“易”,用“身边事”化 “虚”为“实”,用“真情实感”化“散”为“聚”,能够将大道理转化为生动感人、易懂可信的语言,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青年学生中入脑入心入行。
三、遴选程序
(一)学院遴选(10月10日-10月12日)
凡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青年学生自主报名,经学院党委、学院团委组织遴选,成立管理学院党的二十大精神青年师生宣讲团。
(二)学校遴选(10月13日-10月15日)
学院推荐1名青年党员教师和1名大学生党团骨干进入学校组织评议,学校将统筹考虑不同学历层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审核评议,研究确定入选人员,组成山东大学党的二十大精神青年师生宣讲团。
(三)集中培训(10月16日以后)
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党史和党的创新理论等内容对校院两级党的二十大精神青年师生宣讲团进行专题培训。
四、实践宣讲安排
(一)宣讲时间
2022年10月——2023年9月
(二)宣讲内容与形式
用青年师生的话语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党史和党的创新理论,通过走进青年师生党支部、团支部、宿舍,开展“浸润式”宣讲模式。
五、评比表彰工作安排
(一)管理学院党的二十大精神青年师生宣讲团
学院宣讲团作为社会实践院级团队,参与2022-2023学年社会实践评比表彰,考评合格拟推荐为山东大学(寒)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
(二)山东大学党的二十大精神青年师生宣讲团
推荐成功入选校级宣讲团的,作为山东大学社会实践校级专项团队,参与2022-2023学年社会实践评比表彰,考评合格拟推荐为山东大学(寒)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及山东省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同时,团队将采取日常培训与宣讲实际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赋分,根据最终考核结果选拔优秀队员,并颁发校级荣誉证书。
六、材料报送及其他要求
1.有意报名参加学院宣讲团的同学,请填写附件,并于10月12日中午12:00前提交电子版材料至管理学院团委邮箱:sduglxytw2022@163.com 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班级+管院宣讲团”。材料逾期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