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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关于做好山东大学2019年度社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25  作者: 点击次数:

按照学校《关于评选山东大学2019年度社会奖学金的通知》的工作安排,按照各类社会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奖励标准和学校分配的评选名额以及评选范围,现开展院级层面的社会奖学金的推选工作。(按照学院工作安排,社会奖学金的评选范围除社会奖学金的特殊要求之外,学院主要面向大二大三年级的学生进行评选。)

一、具体各类社会奖学金的安排

1、宏信奖学金

(1)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2016级及以上年级学生学年基础性素质成绩“良”以上,2017级学生学年德育考评成绩“良”以上;

2. 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3. 学习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

4. 前一学年需在院级以上(含院级)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工作或前一学年从事过累计不低于48小时的社会公益活动;

5. 2016级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列前30%,2017级学生学习成绩列前30%。有在校创业经历或者创业项目的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2016级)或学习成绩(2017级)占班级前50%,获奖名额不超过2名(可空缺)。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奖学金:

在本次评奖学年内受学校纪律处分者;必修课、限选课有不及格课程者;其他有损学校荣誉等行为者;学年内获得其他社会奖学金。

(2)奖励标准

经济学院推荐6名,管理学院推荐6名,从12名候选人中差额产生10名,奖励每人每年 6000 元人民币。

(3)名额分配

2016级3人,2017级3人

2、三星奖学金

(1)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乐于助人,学生学年德育考评成绩“良”以上;

2. 勤奋、刻苦,学生学习成绩列前10%,必修课、限选课(包括处于各种原因进行重修的必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3. 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

4.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5. 学年内没有获得其他社会奖学金。

(2)奖励标准

管理学院1人,5000元/名。(以新升入三年级的本科生为主)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3)名额分配

2017级1人。

3、玲珑集团奖学金

(1)评选条件

1. 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遵纪守法,积极上进,品行端正,2016级及以上年级学生学年基础性素质成绩“良”以上,2017级学生学年德育考评成绩“良”以上;

2. 勤奋好学,成绩优良,2016级及以上年级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列前10%,2017级及以下年级学生学习成绩列前10%,必修课、限选课(包括处于各种原因进行重修的必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3. 综合素质全面,具有创新精神和竞争意识,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实践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4. 遵守国家法律,在本次评奖学年内受学校纪律处分者无参评资格;

5. 学年内没有获得其他社会奖学金。

(2)奖励标准

管理学院4人,5000元/名。

(3)名额分配

2017级2人,2018级2人

4、移动通讯奖学金

(1)评选条件

1. 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遵纪守法,积极上进,品行端正,2016级及以上年级学生学年基础性素质成绩“良”以上,2017级及以下年级学生学年德育考评成绩“良”以上;

2. 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学习成绩排名列前10%,必修课、限选课(包括处于各种原因进行重修的必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3.遵守国家法律,在当次评奖学年内受学校纪律处分者无参评资格;

4.学年内没有获得其他社会奖学金。

(2)奖励标准

管理学院4人,5000元/名。

(3)名额分配

2017级2人,2018级2人

5、青岛银行奖学金

(1)评选条件

1. 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遵纪守法,积极上进,品行端正,2016级及以上年级学生学年基础性素质成绩“良”以上,2017级学生学年德育考评成绩“良”以上;

2. 勤奋好学,成绩优良,2016级及以上年级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列前30%,2017级及以下年级学生学习成绩列前30%,必修课、限选课(包括处于各种原因进行重修的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课程;

3.遵守国家法律,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

4.学年内没有获得其他社会奖学金。

(2)奖励标准

管理学院8人,4000元/名。

(3)名额分配

2017级4人,2018级4人

6、山东广电奖学金

(1)评选条件

1. 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遵纪守法,积极上进,品行端正,学生学年德育考评成绩“良”以上,在本次评奖学年内受学校纪律处分者无参评资格;

2. 勤奋好学,成绩优异,学生学习成绩列前20%,必修课、限选课(包括处于各种原因进行重修的必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3. 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公益事业;

4.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特别是校内外的新闻实践活动,在新闻稿件的写作、编辑、采访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对于参加广播电视新闻实践活动成绩突出的学生优先考虑。

5. 学年内没有获得其他社会奖学金。

(2)奖励标准

管理学院推荐1人参加学校的评选,3000元/名。

(3)名额分配

2017、2018级学生均可

7、港华燃气奖学金

(1)评选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身体健康;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在本次评奖学年内受学校纪律处分者无参评资格;

4.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 2016级及以上年级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列前40%,2017级及以下年级学生学生学习成绩列前40%,必修课、限选课(包括处于各种原因进行重修的必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5. 在社会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科技创新或者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优秀,担任学生干部的优先考虑。

6. 学年内没有获得其他社会奖学金。

(2)奖励标准

管理学院6人,专业要求:会计、工程管理、工商管理(含实验班),3000元/名。

(3)名额分配

2017级3人,2018级3人

8、仲利国际奖学金-本科学业奖

(1)评选条件

(1) 思想政治方面: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强。

(2) 学习方面: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综测排名须居大三学年所在专业年级总人数的前 25%以内(该学年不得有不及格记录)。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贫困者优先考虑。

(3) 社会实践方面:能够积极组织和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类文体、公益活动和社团组织;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实习或相关调研;有金融行业实习经历者优先考虑。

(4) 申请本奖之学年同一学生不能获得两个以上(含两个)社会类奖学金及单项 4000 元以上专项奖学金、助学金。本奖亦不可与“本科实践奖”同时获得。

(2)奖励标准

管理学院全日制四年级本科生:7人

专业为会计学、工商管理(含实验班)、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国际商务、物流管理专业,3000元/名。

(3)名额分配

2016级7人

9、仲利国际奖学金-本科实践奖

(1)评选条件

1) 思想政治方面: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强。

(2) 学习方面: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综测排名须居大三学年所在专业年级总人数的前 35%以内(该学年不得有不及格记录)。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贫困者优先考虑。

(3) 社会实践方面:积极参加校内外文体、公益、社团活动,以及社会实践、实习或调研,申请本奖学金时需提供至少 3 份本科学程阶段实践、实习类证明文件(不可同一项目、公司),其他类证明文件做择优参考。

(4) 本科学程阶段,如暑假期间参加“仲利国际青年金融家暑期实习营”活动,凡顺利完成实习工作,实习主管反馈表现良好,且满足(1)、(2)评选细则者,可凭结业证书直接

申请本奖学金。

(5) 申请本奖之学年同一学生不能获得两个以上(含两个)社会类奖学金及单项 4000 元以上专项奖学金、助学金。本奖亦不可与“本科学业奖”同时获得。

(2)奖励标准

管理学院全日制四年级本科生:6人

专业为会计学、工商管理(含实验班)、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国际商务、物流管理专业,3000元/名。

(3)名额分配

2016级6人

10、光华奖学金

(1)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诚实守信、品德优秀,2016级及以上年级学生学年基础性素质成绩“良”以上,2017级及以下年级学生学年德育考评成绩“良”以上,在本次评奖学年内受学校纪律处分者无参评资格;

2. 学习刻苦努力,学业成绩优秀,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列前30%,必修课、限选课(包括处于各种原因进行重修的必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3. 热心参与社会实践与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 学年内没有获得其他社会奖学金。

(2)奖励标准

管理学院2人,2500元/名。

(3)名额分配

2018级2人

11、山东临工奖学金

(1)评选条件

1. 热爱工程机械行业,熟悉山东临工品牌,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优良;

2. 本科学生二、三年级,学习勤奋刻苦、专业知识扎实,上年度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70%以内,必修课、限选课(包括处于各种原因进行重修的必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3. 取得国家规定的各类证书(CET-6)或其他奖励;

4. 如在其他方面有特殊才能或特殊贡献者,可以适当放宽专业排名条件但不能存在挂科现象。特殊才能包括:专业论文发表、领导才能特长等;特殊贡献包括:科研、公益活动等方面;

5. 同等条件下,经济困难学生优先。2019年认定为山东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 有到山东临工就业意愿或与山东临工签定就业意向的学生优先。

7. 学年内没有获得其他社会奖学金。

(2)奖励标准

管理学院1人,3000元/名。

(3)名额分配

2017级1人

二、学生申请、年级推荐、学院审核等安排

1. 学生申请:申报学生登陆“学生管理系统”(http://bkzhgl.sdu.edu.cn:8081/student.do),按要求填写相应申请信息(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3)。系统填完后导出申请表,要求表格要整洁、美观,中间不得有断页,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后(三星奖学金申报学生需提交个人成绩单(在校期间完整、正式的成绩单,需加盖教务处成绩证明章,一式一份))提交纸质版申请表以及在申请表中提到的各种荣誉奖励证书的复印件一份至各年级组长处(2018级张新宇老师、2017级綦亮老师、2016级高翠田老师)。截止时间:10月28日上午11点。

2. 年级推荐

请各年级根据学生申请,进行年级初评,确定推荐名单。截止时间:11月1日

3.学院审批及公示。辅导员、院系需按要求完成线上审批及公示(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3)。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评选,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予以确认并评选产生奖学金参评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送学工部审核。

三、有关说明

1. 为做好本次社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各年级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学生,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推荐最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评比,真正做到公正、公开,公平竞争,坚持条件,宁缺毋滥。各年级应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不得出现各类项目填写马虎、敷衍了事现象。

2. 根据《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山大学字[2011]14号)的有关规定,2016级及以上年级学生,原则上,各类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综合奖学金与单项奖学金(海外学习奖学金与第二校园奖学金除外)不可兼得。特殊情况下,若一名学生因设奖条件限制获得多项综合奖学金时,荣誉可以兼得,奖金不可兼得,学生只能领取奖金额度最高的一项奖学金。

学院咨询电话:高老师 8836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