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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山东大学2018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08日点击次数:

学院各班级、学生:

为做好我院2018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一)各项目组必须提交真实完整的结题材料。结题材料包括《山东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一份(见附件1)、项目成果(成果首页应注明课题项目名称、完成人、合作人、学院、专业及年级;成果材料以标准A4打印件形式提交;若成果以论文形式公开发表、获得奖励或获得专利,须提交复印件一份,并交验原件;若成果为实物,须提交实物照片;若有社会有关单位的鉴定意见、专家鉴定意见,请一并提交)。提供虚假成果(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或因个人主观原因严重违反合同内容者,将给以严肃处理。

(二)因故未能按期完成基金项目的可以申请中止,并退回已报销经费。

(三)本次结题工作采取各学院组织答辩评审、学校组织抽查的形式。

二、时间安排

(一)各项目组成员于511日前将结题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至所在学院,纸质版材料交给负责人,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dgycxcyb@163.com

(二)各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评审,填写学院评价意见并按名次对项目进行排序。

(三)请学院领导和指导教师重视本项工作,为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结题工作提供帮助和便利条件。本科生院对项目完成情况较好的学院,在下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立项中将给予数额倾斜;对项目完成情况较差的学院,将酌情削减该院的立项数目和经费。


咨询QQ群:726223464

咨询电话:17860621766张同学

附件1.山东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2.学院汇总表.doc

附件3.山东大学关于科技创新基金报销范围的说明.doc 

附件4.2018年山东大学校级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立项项目汇总表.xlsx


管理学院学生会创新创业部

2019.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