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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23日点击次数:

 

学院各班级:

根据山东大学《关于五一劳动节放假的通知》的精神,放假时间为201951(星期三)54日(星期六),428日(星期日)、55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为确保学院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文明的假期,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

全体同学特别是各级学生干部要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忧患意识,保持敏锐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自觉维护社会与校园的和谐稳定,与教职员工携手互助,共同保障人身财产安全。

二、加强安全教育,做好安全防范。

(一)请全体同学认真阅读《假期安全告知书》,提高个人安全意识,学习安全常识,防止出现人身和财产安全问题。自觉维护学校和大学生形象,遵纪守法,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做守法公民,不做任何不利于安全稳定的事情。

(二)各班级辅导员和主要班干部,注意排查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假期前应结合工作实际,开展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事故、防传染性疾病、防食物中毒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同学们的安全防范意识、法制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做好预防各类诈骗的安全教育,杜绝校园不良借贷,提醒同学们增强自身防范意识,对诈骗信息做到不相信、不理睬、不联系,及时报案。

(三)各班级辅导员负责组织班长做好全体学生的请销假工作,组织学生填写假期请假表,掌握离校学生动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安全指导,对于学生在外遇到的困难,要积极协调帮助解决放假期间,要提醒低年级同学谨防被不法分子利用或者在回乡期间被利益诱惑而成为高考替考枪手,要教育学生区分各类信息,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

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学生节假日期间需外出的要向学院请假,说明出行的时间和地点,按期返校。对未经准假擅自离校和无故不按期返校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山东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进行严肃处理。对因管理不到位、出现擅自离校情况而未能及时发现并报告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切实落实宿舍各项安全措施

(一)各舍长负责排查本宿舍安全隐患,特别注意防止出现使用明火、自炊、抽烟、插排不断电、使用大功率违章电器等安全隐患,宿舍无人要注意锁好门窗,杜绝给电瓶车等大功率充电器充电、乱拉乱接电线、私改拆移和改装供电线路、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行为,坚决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各班级班长和生活委员负责,在班级内开展安全隐患教育,通过小型班会、个别宣讲、宿舍交流等形式向同学讲解安全知识,提醒安全隐患。

(三)假期期间,管理学院学生会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职能,委派专人每天对负责区域进行检查巡视,请各位留校同学予以配合。

(四)节假日留校同学要遵守学校住宿管理规定,保持宿舍正常秩序,按时作息,不在宿舍自炊,不违章使用电器,不酗酒滋事,不留宿外人。学生离开宿舍时,一定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学生出游活动管理

(一)假期间,不得以学院名义(包括学院各级正式学生组织的名义)组织外出旅游活动。

(二)自发出游的同学要自觉提升安全意识,落实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乘坐具备正式营运资质的单位提供的交通工具;选择具备资质的旅行社,不单独出行,不去一些偏远的、危险性的旅游景点,避免出现意外事故;遵守当地的规定,礼貌待人,文明游玩;注意外出活动期间的饮水和饮食卫生,严防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三)同学假期期间班里学院事务可联系学院办公室值班电话0531-88364664或联系本人辅导员。

五、按时报送学生返校信息

各班要严格执行晚点名和信息报送制度。节假日期间要坚持执行晚点名制度,密切关注学生动向,出现重要情况要及时向辅导员汇报。

学生返校后,各班级辅导员要组织班长及时清查返校情况,于201955日上午9点前将返校情况经由年级组长报送至王兴萌老师处。

全体学生工作人员和各级学生干部要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保证各项工作万无一失,对因本通知精神落实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学校将按责任制的有关要求追究责任。

 

 假期安全告知书.docx

 假期请假表.docx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423